Audit Committee

審計委員會

召集人:劉瑞圖(獨立董事)

委 員:郭建興(獨立董事)

委 員:張瑞(獨立董事)

審計委員會之職責

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
一、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
二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

三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

四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

五、公司風險控管機制。

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

.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及內部稽核主管溝通原則

1. 會計師每年至少二次就查核計劃、執行情形及結果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。

2. 稽核主管每月透過稽核報告與獨立董事溝通;透過審計委員會議,每季至少一次報告稽核業務執行狀況。

.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事項

日期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
2022/03/23 1.2021年度財務報表核閱範圍、核閱人員責任、查核發現(會計實務之重大性等)、獨立性

2.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令、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

本次溝通無意見

.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事項

日期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
2022/03/23 1.2021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

2.2021稽核人員進修情形報告

本次溝通無意見
2022/05/04 1.第1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

2.第2季稽核工作重點

本次溝通無意見
2022/08/10 1.第2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

2.第3季稽核工作重點

本次溝通無意見
2022/11/07 1.第3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

2.第4季稽核工作重點

3.2023年度稽核計畫報告

本次溝通無意見